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相关规定,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为残疾人、申请并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属于特困人员的学生,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经过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查、南京市人社部门审批,确定以下学生符合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充申领标准,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现公示名单如下,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如对审查结果持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15日12:00前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
电话:025-52119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