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心理委员作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心理委员是在每个学生自然班级设立的负责关注本班同学心理动态、传播心理知识、组织心理活动的一名班委成员,由学院心理辅导员、院心理气象分站直接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指导、培训、管理与考核。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做好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020级心理委员选拔工作正式启动。
一、心理委员的主要职责、素质要求、产生办法:
1、心理委员的主要职责
(1)努力学习心理学知识,不断提高相关知识水平和自身心理素质。
(2)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下,宣传普及心理卫生知识,帮助同学们树立科学的心理健康观,重视身心的健康发展。
(3)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同学们身心健康的活动,为班级营造良好的心理氛围。
(4)随时关注本班同学的心理动态,及时发现班级同学中出现的心理偏差,尽其所能在心理上给予帮助。
(5)发现同学中有异常行为或有比较严重的心理问题时,及时向辅导员或直接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映。
(6)积极配合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开展其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心理委员的素质要求
(1)思想高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2)具备一定的健康心理学知识,热爱心理委员工作。
(3)心理健康,对人对事认知清晰,情绪乐观稳定,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能力较强。
(4)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在班级中有较好的人缘。
(5)能够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
3、心理委员产生办法
(1)自愿申请:新生入学之后,有意成为心理委员的同学向班级或辅导员提交申请,成为心理委员候选人;
(2)班级推选:采取班级推选的形式,按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和素质能力要求,推举出一名同学担任班级心理委员,被推举人提交《太阳集团tyc4633心理委员申请表》(电子版,文件名请修改为“班号+学号+姓名+心理委员申请表”),上报学院;
(3)学院审核:所在班级辅导员和学院心理辅导员对被推举人进行考察,审核通过后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4)心理中心培训: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证书,心理委员正式上岗;
(5)心理委员编入班委序列,不得由其他班委兼任,任期一般为4年,无特殊原因4年不得随意更换。
二、相关材料及报送
请申报心理委员的同学填写《太阳集团tyc4633心理委员申请表》电子版(附件1)(文件名请修改为“班号+学号+姓名+心理委员申请表”),并填写学院《学院2020级心理委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报送至辅导员办公室,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周五)17:3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