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在实践中促进学生党员了解党的光辉历史,感悟党的初心使命,领会党的创新理论,认识党的精神谱系,传承党的红色基因,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现就开展2021年“党旗在实践中闪光”本科生党员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本科生党员。
二、实践主题
2021年“党旗在实践中闪光”本科生党员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工作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开展,各实践团队可以通过赴革命圣地参观、挖掘红色资源,寻访资深党员、走近时代楷模,调研国防单位、访谈杰出校友,梳理事件人物、制作专题党课,走进基层一线、为民排忧解难等多种形式,了解历史事实、汲取历史营养、传承“三航”文化、彰显教育实效。
三、活动形式
本科生党员社会实践以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两种形式开展。
四、具体要求
每名党员在校期间需参加一次社会实践,具体要求:
(一)组建专项团队
1.组队方式
各学院成立以学生党员为主的社会实践专项团队,并配备指导老师全程指导,鼓励跨学院组队。各团队需填写申报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由学院收齐汇总,于6月15日9:00前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科,电子材料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提交。学生处将审核各学院申报情况,并评选出校级立项若干,未获校级立项团队由各学院立项培育,可参与后期评优。
2.成果体现
所有团队完成“五个一”:一篇2000字以内的总结报告,内容包含实践过程、创新做法、主要成果等;一篇围绕实践主题的调研报告,内容包含调研方法、问卷样本、数据分析等;一段5分钟以内的短视频,主要反映实践的重点环节和思考体会,避免简单陈述实践过程;一次支部专题会议,由支部成员分享实践心得;一篇地级市以上媒体的宣传报道。学生处将在各学院申报的党员社会实践专项团队中评选出立项团队约15支,实践结束后学生处将组织评审,对优秀团队予以表彰。
(二)鼓励党员个人实践或参与普通团队实践
除党员社会实践专项团队外,各学院应要求其他党员参加个人实践和普通实践团队,并号召学生党员主动担当,成为所在实践团队的骨干。党员在实践结束后向所在党支部提交与实践相关的思想汇报。
(三)本次活动的组织参与,作为校本科生党员骨干培训班的实践环节之一,将纳入培训的考核、评价体系中。
(四)各学院要树立安全意识,扎实开展实践前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做好所有学生实践活动的备案及实践过程的跟踪管理,压实安全责任。要落实疫情预防要求,及时调整实践方案,积极做好疫情防控。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9日